微信用:国家接连放大招,以后你还敢做个失信者吗?
上周末,楼市传来一个大消息:有一种人在买卖房产、土地的时候将受到限制。他们不仅无法参与政府的土地转让,房屋的司法拍卖,甚至在买卖,抵押自己名下房屋的时候,会被“特别关注”,法院的人会来干预。 这周一,铁路交通部门又有消息传出。从5月1日起,限制这种人乘坐火车,另外也不能乘坐飞机。同时还限制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而在一周之前,针对这种人,最高法和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21家银行在月底上线银行存款网络冻结功能和网络扣款功能,商业银行在规定时间内上线金融理财产品的网络冻结功能。那这种人是怎样的一批人,为啥会受到这种待遇?简单来说,他们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们是“老赖”。 事实上,沦为“老赖”,所要遭受的不仅仅是这些。近些年来,国家推动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方面,是力度空前。2013年,最高法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2014年初,最高法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开始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限制失信人高消费,主要是限制出行。2022年最高法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备忘录》共提出八类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全面进行限制,进一步扩大了联合惩戒的范围。同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了11类100多项具体惩戒措施,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多层面限制。 202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要求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10月,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年底搭建完成省级的“老赖”曝光平台,两年内将平台建设成为当地家喻户晓的信用平台和执行名片。2022年3月,最高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
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可以说随着国家各种发大招惩治失信行为,“老赖”头上的紧箍咒将越来越多,这种情况下,你还敢做个失信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