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小心了, 这些操作都会影响你的征信!

刷卡没感觉,还款巨心疼,老铁们是不是都有这种感觉?这还不算啥,万一逾期了,光利息就能吓死你。

群里的一位老铁最近很忧伤,因为他收到了一张“吓人”的信用卡账单:原本信号卡欠钱13000元,逾期4个月后,竟然滚到了32000多!老铁彻底懵逼了……

今天,贷妞就好好给大家说说信用卡的逾期利息问题。

首先,作为一个理性的持卡者,我们要分清下面这几个基础概念:

帐单日,是对一个帐单周期内的交易进行结算的日子。

还款日,是一个归还期限,用来判定持卡人是否有恶意透支倾向,以及判断持卡人的经济状况。

最低还款额,是指消费金额的10%加其他各类应付款项。如果未能还上的话,会影响到你的个人征信。

全额罚息,是指超过还款日未能全额还款,银行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收取利息。

滞纳金,是指持卡人在信用卡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即“还款额” * 10% *
5%。不过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变更为“违约金”。

再说逾期利息这事儿。目前,大部分银行信用卡的逾期利息与取信利息还是按照复利计算的方式进行计算的。这也是为什么新闻报道中经常出现持卡人本金所欠不多,最后却被收取高额利息的原因之一。

那么,信用卡的利息“利滚利”是怎么滚的,具体如何计算呢?

我们以透支刷卡所产生的利息为例。

一般来说,到期还款日,持卡人需要将账单全额一次还清,如果不能一次还清,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或者只偿还部分账单,就要产生利息了。所谓的复利,就是原始本金产生的利息,在下一个月(如仍未能还款)将被计入到本金中也产生利息,日息万分之五。

有关信用卡利息的计算,一个很重要的关键词是“全额罚息”。当前只有工商银行一家银行不采取“全额罚息”的方式计收利息,其余银行均为“全额罚息”。

所谓全额罚息的意思就是如果持卡人未能全额还款,不论已还款部分还是未还款部分,都不再享有免息期了,均自交易日开始至最终还款日止征收利息。

具体来说,就是利息会先按照账单上每笔消费(包括上月未还金额),从记账日(一般是刷卡消费的第二天)开始收取每天万分之五利息,先收到还款一部分的那天为止;然后,再按照剩余未还部分继续计算利息,直到下次还款。

我们举例说明:假如持卡人的账单日是每月5日,还款日是每月25日,5月6日消费了2000元,5月10日消费了3000元,6月1日消费了1000元。到6月5日信用卡账单日时,你的本期信用卡账单是6000元,最低还款额600元。如果到期还款日6月25日你全额还款,则不会产生利息,否则就需要承担利息。

如果你只还了最低还款额600元,剩余的款项在7月5日还清,那么你需要承担的利息为:

600*50(5月6日至6月25)*0.05%+(2000-600)*60(5月6日至7月5日)*0.05%+3000*55(5月10日至7月5日)*0.05%+1000*34(6月1日至7月5日)*0.05%=156.5元

如果到期 还款日还了2000元,高于最低还款额低于账单全额,剩余金额在7月5日还清,那么需要承担的利息为:

2000*50(5月6日至6月25)*0.05%+3000*55(5月10日至7月5日)*0.05%+1000*34(6月1日至7月5日)*0.05%=149.5元

如果到期还款日未还款,剩余金额在7月5日还清,那么需要承担的利息为:

2000*60(5月6日至7月5日)*0.05%+3000*55(5月10日至7月5日)*0.05%+1000*34(6月1日至7月5日)*0.05%=159.5元

除了利息之外,持卡人还需要承担违约金=6000*10%*5%=300元

以上就是信用卡“利滚利”的规则了,你看懂了吗?